民航资源网2017年3月20日消息:2017年3月16日晚上,安检员对航班号为3U8234执行安检任务时,当检查员小陶细心的在执行检查工作时,这时一名中年男子向她走来,表情十分不自然,当检查员询问到是否有带“打火机、火柴”时,该男子支支吾吾,这时小陶立刻提高了警惕,当检查到该旅客腰部时手探发出了“滴滴”的警报声,此时小陶采用手探与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,发现在该旅客的腰部位置隐匿了一个打火机,当场被安检员没收并告知其打火机火柴火种类禁止携带上航空器,该旅客说为了进隔离区抽烟,企图蒙混过关,当了解后果的严重性后后悔不已,小陶立即当日值班班长将该旅客移交公安处理。

  此外2008年4月7日中国民航局下发《关于禁止旅客携带火柴、打火机等火种乘坐飞机的通知》(民间称其为《禁火令》),禁止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打火机或者随身携带打火机。

  厦门机场温馨提醒广大旅客:根据《关于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法律责任告知书》规定,若旅客在随身行李或托运行李中藏匿打火机(火柴),有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、拘留等行政处罚,并且,由此造成的误机等损失,由旅客自行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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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供稿:元翔(厦门)国际航空港股份(600463,股吧)有限公司安检站,